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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西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7-08-30 20:21:41   地区:山西   浏览:0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查询网站:山西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www.sxtcm.edu.cn/)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自荐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党员证明等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及3张1寸免冠照片,按照规定时间到学校人事处报名,并填写《山西中医药大学应聘人员报名表》。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报名时间:2017年9月7日—2017年9月9日

报名地点:山西中医药大学行政楼人事处332室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通过考试等环节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资格复审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并将复审通过名单网上公布。

3、核减岗位

报考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与招聘计划人员的比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不低于3:1。最终确定的参加笔试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原则上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并在笔试之前公告。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水平和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测试》两部分,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80%,《专业测试》占20%,笔试成绩按两部分考试成绩合并计算,占综合成绩的60%。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专业测试》考试内容包括所聘岗位需要的相应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笔试时间、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事宜在学校网站公布。

各考场配备录像设备并保证设备运转正常,全程记录每个考生的笔试情况并存档备查。笔试结束一周内,将在山西中医药大学网站公布参加应聘笔试人员成绩。

(二)面试

面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按照笔试成绩以岗位从高到低排序,按1:3比例进入面试,若第三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内容:

面试分为试讲和综合素质答辩两部分,满分100分,其中试讲50分,综合素质答辩占5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面试考官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规定选取。每个面试考场考官由5人及以上专家组成,其中我校专家1人,其余专家外聘,专家组组长由外校专家担任。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或者经书面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可以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该岗位不予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