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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招聘9人公告
2017-08-30 20:30:35   地区:海南   浏览:0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符合《陵水黎族自治县自治条例》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即陵水户籍黎苗族考生)按本人笔试成绩的5%给予加分。

 

3.面试。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前三天,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

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计为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四)考核和体检

1.考核。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

2.体检。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造成缺额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县政府审批后,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六)聘用及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考核,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审批合格的,正式聘用,按规定办理任职定级等相关手续,不合格则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按我县全额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尚未领取者,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或凭领取身份证的回执(需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参加报名及考试。

(二)海南省户籍是指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海南省生源是指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