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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海南万宁市事业单位招聘44人公告
2017-08-22 11:18:19   地区:海南   浏览:0

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按岗位进行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小于1:3,不足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名额。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招考计划的岗位,允许报考人员在统一报名结束后2日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联系电话:0898-62232689。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名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1、笔试。

由招聘领导小组委托省内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命题及阅卷。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培训班。

2、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本次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50分(即笔试成绩达到50分及以上者,才能具有进入面试资格)。

3、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及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分别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次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1:2的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必须在笔试结束后、面试开始前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卫计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综合分析、人际关系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命题和评分由招聘领导小组委托有关专家负责。

4、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本次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即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聘用)。

5、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考试成绩入围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均相同的,实行加试一轮笔试,取笔试高分者)体检人选,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政审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现实表现、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等方面情况,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的情况。

(七)聘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入围人选,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经领导小组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正式聘用。对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者,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均相同的,实行加试一轮笔试,取笔试高分者)。

六、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一)应聘人员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人事、编制等职能部门按规定给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

(二)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给予办理入编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三)招聘人员须在编制限额内进行。

(四)招聘人员聘用后,其工资和各项保障,根据单位机构性质,由市财政部门按财政预算纳入核拨,不冲减用人单位人员原工资及经费。

七、工作经费

招聘工作经费由市财政核拨。

八、纪律和要求

(一)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回避,同时严守工作纪律,做到认真、严谨,避免纰漏。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须严守工作程序,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