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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东青岛市贸促会招聘2人公告
2017-08-21 20:59:09   地区:山东   浏览:0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原始材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了解在青岛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qdhrss.gov.cn)和青岛市贸促会网站(http://www.ccpitqd.org)发布的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信息,及青岛市贸促会网站发布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532-83892357,83888162。

监督电话:0532-83897101。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拨打以上电话。

原标题:2017年青岛市贸促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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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贸促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青岛市贸促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青岛市贸促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