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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怀化市人社局局属参公单位遴选5人公告
2017-08-13 23:14:03   地区:湖南   浏览:0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即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及报考资格条件。考察环节发现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遴选资格。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并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告。如果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经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研究后确定拟遴选人选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试用与转任

公示无异议后,拟遴选对象试用期3个月,由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拟遴选对象所在单位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满且合格者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不合格的返回原工作单位。

五、其他事项

1.调入人员的行政职级按报名时的行政职级确认,在遴选过程中晋升的职级不予认可。

2.经本次公开遴选调入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参公单位后,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3.参加公开遴选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公开遴选过程中,报考人员如被其他单位公开遴选确定为拟遴选对象(从公开遴选拟遴选对象公示起始日计算),应如实向市人社局人事科报告,并终止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其他未尽事宜,由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释。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等文件规定,“市(州)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负责公开遴选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

监督电话:0745-2865409(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原标题:怀化市人社局局属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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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人社局局属参公单位公开遴选报名表.doc

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