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7河南周口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299人公告
2017-07-29 18:14:13   地区:河南   浏览:0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各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

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9日17:00期间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2017年8月14日9:00至8月18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17年8月18日17:00后考生不得修改个人信息。

4、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通过人员,于2017年9月6日至9月9日9:00期间自行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http://www.zkrsks.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试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研究生、报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不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1、笔试

笔试拟定于2017年9月9日9:00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成绩公布与笔试入围参加面试人员公示

网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3、资格审核

考生经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于9月20日——9月22日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报名登记表2份到所报考县市区卫计委人事股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

4、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方案另行制定,满分为100分,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十面试成绩×40%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周口人事考试网(www.zkrsks.com )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考生登记时请注意留取经常使用的通讯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凡是因个人通讯原因联系不到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机会。

五、履约要求

特招的医学院校毕业生,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含按国家规定参加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列入“黑名单”。签订合同、结果备案、办理聘用手续按照豫政办【2014】161号、豫卫发【2015】2号和豫卫发【2016】1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待遇保障

1、经费补助。省级财政对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每年年初拨付上年度特招生的补偿经费。

2、纳入编制管理。用人单位有空编的,要优先解决特招生的入编问题,不受服务期限限制;用人单位没有空编的,可在市县事业编制总量内,按照“特需特办、人编对号、人留编留、人去编销”的原则,将特招研究生、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以及取得医学本科学历的特招专科生纳入人才编制管理,具体人才标准由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实行“县招乡用、县乡联动”管理,既可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也可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在县级公立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3、福利待遇。

(1)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的特招毕业生,所在单位为其发放绩效工资,并办理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