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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州赫章县事业单位招聘202人公告
2017-07-27 18:36:07   地区:贵州   浏览:0

笔试时间:2017年8月26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的职位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二)面试及总成绩

1、面试(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组织:面试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面试对象:

A32、A33、A34、A35、A36、A37、A38、A39职位:进行笔试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面试对象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直接进行面试的职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对象;其他职位(A01至A31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面试对象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A32、A33、A34、A35、A36、A37、A38、A39职位中直接进行面试的职位,面试成绩60分以下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总成绩计算

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的职位考生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笔试总成绩 ÷ 1.5×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直接进行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再进行折算。即:面试成绩=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区)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七、考核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招聘方案》“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2017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等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选岗

考生须进行选岗确定工作单位的职位(详见《职位表》),考核政审合格人员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通过选岗安排到相应事业单位工作,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先选岗,笔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复试,复试成绩高的先选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