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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州关岭自治县教育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15人公告
2017-07-26 16:19:35   地区:贵州   浏览:0

九、考察、公示

(一)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由县招聘办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应当组成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截止2017年6月20日,仍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截止2017年6月20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8.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0.关岭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察工作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15天内结束,并公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二)公示

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有反映的,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精神,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等严肃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招聘过程中,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有关内容)都将在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关岭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联系电话:0851-37229284(关岭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

监督电话:0851-37223142(中共关岭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岭自治县监察局)

原标题:关岭自治县教育系统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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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关岭自治县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doc

2.2017年关岭自治县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