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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安徽望江县招聘30名幼儿教师公告
2017-07-25 17:21:27   地区:安徽   浏览:0

(4)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8月10日8:00至8月11日18:00登录“望江县人事考试培训网”,进入报名后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望江县。

3、其它说明

(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7年8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由望江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望江大道与武昌湖路交汇处县人社局四楼)。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7年8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携带相关证书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望江大道与武昌湖路交汇处县教育局三楼)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教育局、人社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二)笔试

笔试由县教育局、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17年 8月 12日上午8:3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

(1)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学和心理学等;

(2)专业知识内容为:幼教专业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和幼教专业知识两科合卷,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30分,幼教专业知识70分。

4.最低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含加分)达到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教育局、人社局共同负责,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照1:1.5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提供的《报名资格审查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截止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书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和三张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照片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