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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衡阳衡东县卫计系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91人公告
2017-07-13 23:37:42   地区:湖南   浏览:0

(3)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网上缴纳报名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其他报名要求

(1)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为准。

(2)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缴纳报名费确定报名后,非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2。对报考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此岗位招聘计划,在笔试之前进行公告。已报考该岗位的(不含核减招聘计划的岗位),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或退还报名费。

4、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6日上午8:00至8月7日下午5:00期间,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三)笔试

1、笔试方式: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8月9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内容:笔试只考一堂,考试时限为120分钟。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30分)和医学专业知识(70分),满分100分,医学基础知识、医学专业知识、笔试总分均保留一位小数。

医学专业知识:“西医类”考试内容以湖南省卫生厅编印的《湖南省医务人员“三基”培训指南》为蓝本。(1)岗位代码为201-202、204-206、214-215、218-223、233-234、237-240、243、245以“医疗分册”为蓝本;(2)岗位代码为207-208、224-225、235、246以“护理分册”为蓝本;(3)岗位代码为209-210、226-229、236、241、247以“医技分册”为蓝本;(4)岗位代码211-212、230-231、242、248以“药师分册”为蓝本。

“中医、中药类”考试内容以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编印的《中医临床“三基”训练》为蓝本。(1)岗位代码为203、216-217、244以“医师分册”为蓝本;(2)“中药类”岗位代码为213、232、249以“中药分册”为蓝本。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考试成绩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公示。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需要查卷的考生可到县卫计局政工股202室书面申请办理有关查卷手续,逾期不再接受查卷,查卷按高考查卷规定办理(查分范围仅限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查分结果若有偏差,严格按实事求是的原则予以纠正,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四)资格审查

1、确定资格审查对象: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分岗位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并在“衡东县政府门户网”公示。

2、资格审查对象须提供以下资料:

(1)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文凭、有效二代身份证、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学历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级以上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定的结果为准;学历证书和有关资格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证明)。县外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单位的工作证明和工资发放表(是卫计系统县区直属单位的考生要提供最近一年的1、3、5、7、9、12月的工资发放表复印件,签字加盖公章。是乡镇卫生院的考生要提供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每个月的工资发放表复印件,签字加盖公章);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年龄在40周岁至45周岁的考生须提供单位的工作证明和工资发放表(要提供2012年6月至2017年6月以来每个月的工资发放表复印件,签字加盖公章)。其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