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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东东明县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5人简章
2017-07-11 00:32:51   地区:山东   浏览:0

2、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待遇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东明县人民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县编办、人社、卫计、财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东明县人民医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硕士以上学历研究生聘用后,重点专业的优秀人才医院将给予5-10万元的安家补助费,并提供临时住房。

通过本次招聘聘用的毕业生在医院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10年。

六、其他

本次招聘不收取应聘人员笔试、面试考务费,所有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

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要及时了解东明县人民医院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院招聘办公室无关。

本简章由东明县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30-7292865

监督电话:0530-7292870

原标题:东明县人民医院2017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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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统计表.xlsx

东明县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

2017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