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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赤峰市第二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59人简章
2017-06-29 22:58:54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为适应单位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文件精神及赤峰市红山区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专业对口,择优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待遇

(一)此次招聘人员实行聘用试用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限以聘用试用合同为准。

(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兑现工资及社会保险待遇。

三、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录医疗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9人。详见《赤峰市第二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热爱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三)学历条件:

1.具有国家统招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公立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职业技术类院校、民办院校、独立学院、专升本、定向生、委培生、影像专业理学学位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2.护理专业大专要求国家统招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护理专业毕业并取得护士执业证书(3+2、五年一贯制学历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四)年龄要求:本科学历为25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为28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护理专科学历为27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品貌端正,身体健康。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招聘《公告》及《简章》于2017年6月27日分别在《红山晚报》及赤峰市第二医院网站发布,一切事宜均在赤峰市第二医院网站和赤峰市第二医院公示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工作由赤峰市第二医院人事科负责,采取考生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个人简历一份、报名表一份,有执业证书者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在赤峰市第二医院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cfdeyy.com/),填写后打印并粘贴照片。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3.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由赤峰市第二医院人事科负责,报考者对学历、学科(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赤峰市第二医院人员招聘资质审核小组负责解释。

(2)资格审查将重点审核考生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

4.报名时间:2017年6月27日—7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公休日不休息)

5.报名地点:赤峰市第二医院门诊楼六楼小会议室。

6.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赤峰市第二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具体情况请关注赤峰市第二医院网站发布的信息。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医学专业理论知识,满分为100分。2017年7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与报名表同一底版小二寸彩照一张领取准考证,下午5点前未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未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笔试结束后,全部参加考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在赤峰市第二医院公示栏及医院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