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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佛山市禅城区人才研究所招聘3人公告
2017-06-27 20:05:21   地区:广东   浏览:0

(六)体检

根据笔试及面试结果,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高低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七)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了解人选的综合情况。

(八)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选,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禅城区委组织部网站、“禅城组工”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影响任职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招考单位决定。

本次录用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及正式入职工资按相关标准执行。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207702

传真电话:0757-83207702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1号楼619室(邮编:528000)

原标题: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才研究所招聘人才研究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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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禅城区人才研究所招聘人才研究员职位表.xls

2.禅城区人才研究所招聘人才研究员报名表.doc

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组织部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