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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海南海口市人民医院事业单位编制招聘公告(250人)
2017-06-14 23:56:08   地区:海南   浏览:0

笔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2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竞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市卫生局网站及市人民医院网站上同时公布。

①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②面试内容:仪表仪容、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认知、综合能力等。

③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的公告上予以公布。

④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⑤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市卫生局网站、海口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整个岗位应试人员面试成绩均低于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综合成绩在市卫生局及市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

 

2.考核

(1)时间与地点:在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的公告上同时公布。

(2)考核方法:

公开考核招聘岗位,采取考核方式进行选拔,由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主要通过现场审查应聘人员个人资格和业绩材料、听应聘人员做一堂小讲课(病历分析、科研课题汇报等)及专家提问等方式进行综合打分评价。

考核项目及计分方法:(附件)

(五)考察及体检

1.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2.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竞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市卫生局网站及市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市卫生局党组审核后,拟录人员名单通过市卫生局网站及市人民医院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市人社局。

(七)拟录用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市人社局核准录用人员名单。

(八)办理聘用手续

我院人事部门凭市人社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有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关于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海口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处。

邮编:570208

联系人:符老师、潘老师、郑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189617

监督电话:(0898)66189606

原标题:海口市人民医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公告(第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