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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东省工艺美术研究所招聘2人公告
2017-06-02 16:27:40   地区:山东   浏览:0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专业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请关注网站(http://www.sdaca.com.cn)。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招聘单位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的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维

联系电话:0531—82860851

电子邮箱:xiehuipingshen@126.com

网站:http://www.sdaca.com.cn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英雄山路92号山东省工艺美术研究所人事科

邮编:25000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山东省工艺美术研究所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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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 山东省工艺美术研究所应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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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艺美术研究所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