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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温州洞头区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6人公告
2017-06-02 16:33:50   地区:浙江   浏览:0

(二)笔试时间

教育教学理论知识:2017年6月25日 上午09:00—11:00

学科专业知识: 2017年6月25日 下午14:30—16:30

技能考核时间另定

(三)笔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

(四)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招聘计划数4个及以上的学科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面试对象,其他学科按拟招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面试对象,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同分者均确定为入围面试对象。

 

 

五、面试

(一)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采取课堂试讲的形式,准备45分钟,试讲15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二)所有面试对象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递补。

(三)面试时间、地点由洞头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六、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分学科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亦相同,则以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或技能考核成绩高分者优先。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七、体检与考察

入围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申领教师资格证书的规定执行,2017年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免于参加体检;考察程序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洞头区教育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若在体检、考察中发现不宜聘用或自愿放弃的,将在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相关规定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聘用:

1.面试成绩未达70分的;

2.在考试中作弊的。

(二)2017年8月10日前,拟聘用人员不能按规定取得应聘学科规定的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聘用人员的服务期限等相关规定,参照《洞头县人才工作管理办法》(洞委发〔2005〕51号)执行。

咨询电话:0577-63482326 咨询人:林建华

附件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关于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