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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酒泉市市直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26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7-05-31 12:05:15   地区:甘肃   浏览:0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2017年即将毕业的在校生毕业后,对其毕业证、就业报道证重新审核,审核不合格者,取消取胜资格。

本次招聘采取应聘人员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期间不接受电话、网络报名,也不接受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

4.考务费:每人150元,在报名时收取。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各级招聘工作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集中审查。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管理岗位要减少招聘计划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后仍达不到的,取消招聘计划;专业技术岗位经酒泉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同意,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笔试,笔试前划定最低分数线。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向报名人员告知并说明理由。

(三)考试

报考酒泉广播电视台播音员岗位的,考试分初试、笔试、专业技能(业务能力)测试和现场(实地)出镜测试,综合成绩按笔试占40%,专业技能(业务能力)测试占40%、现场(实地)出镜测试占20%。

报考其他岗位的,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

1.初试

报考酒泉广播电视台播音员岗位的,参加初试。初试由酒泉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组织实施。采取试镜的形式,由考生在演播室播报统一指定的稿件两篇,限时5分钟,考生可提前5分钟熟稿。考察考生镜头前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和思维应变能力。

初试满分100分,考生初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者进入笔试,初试成绩不计入本人综合成绩。

2.笔试

(1)考试内容: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50分,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三个类别。应聘人员按照所报考岗位对应的招聘类别,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考试。

本次笔试科目考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

(2)考试组织:由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酒泉市人才中心实施。

(3)考试时间:2017年6月17日。

具体安排为:09:00-10: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4:30-16:30综合应用能力。

(4)准考证发放:应聘人员于2017年6月15日—16日到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富康路26号)领取准考证。

(5)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6)最低分数线:笔试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笔试,按百分制计,笔试成绩达不到7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笔试科目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

3.专业技能(业务能力)测试

报考酒泉广播电视台播音员岗位的,进行专业技能(业务能力)测试和现场(实地)出镜测试,由市文广新局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全程指导监督。

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技能(业务能力)测试人员。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5人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专业技能(业务能力)测试人员,按百分制计,专业技能(业务能力)测试成绩达不到8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专业技能(业务能力)测试内容为指定播音稿件上镜播音和指定题材现场模拟节目主持。

现场(实地)出镜测试,主要考察主持人在出镜现场语言文字组织能力、新闻现场的把控能力及现场出镜效果等专业素养。

4.面试

除酒泉广播电视台播音员岗位外,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均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酒泉市人才中心实施。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个别岗位达不到1:3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按百分制计,面试成绩达不到8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