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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乡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43人公告
2017-05-26 23:01:47   地区:河南   浏览:0

2、岗位及人员调整

各拟聘用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根据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者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整或调减的情况将通过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x.lss.gov.cn)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调整岗位的报考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新乡市人事考试中心(新乡市人民路商业步行街南口)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

对特殊行业、短缺行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交笔试考务费。免交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7年6月16日8:00至18:00到新乡市人事考试中心(新乡市人民路商业步行街南口)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拟免交笔试考务费的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分职业能力测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应试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潜能,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卫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人体解剖学、卫生法律法规等。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2017年7月1日9:00至11:00测试卫生专业基础知识,14:00至16:00测试职业能力测验。笔试安排在新乡市城区。具体考务工作另行安排。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30%+卫生专业基础知识×70%。

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新乡市大学生村干部、从我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新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考,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须在2017年6月20日8:00至11:30,15:00至18:00到新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人民东路甲1号政府办公大楼1260房间),报考新乡市精神病医院岗位的到新乡市民政局人事科(人民东路甲1号政府办公大楼1172房间),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研究生(2010101)岗位的人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免笔试(请勿缴费),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经面试资格审查,届时需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学位证(有要求的必须提供)、职业资格证(有要求的必须提供)、职称证(有要求的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或人事代理合同)等,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报考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验的还需出具工作经历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新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