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在所有环节中,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七、纪律和监督
1.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2.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 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将对报考人员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3.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八、其他
1.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考生《报名表》填写的个人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在资格复审、递补、重要事项通知等环节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2.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3.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4.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70-8217433 市卫计委人事科教科
0470-8217518 市人社局考试科
技术咨询电话:0470-8236460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470-8217174
本简章由呼伦贝尔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度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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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xlsx
2.《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减免考务费申请表》.doc
3.《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低保、特困人员)免收考务费审批表》 .doc
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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