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按照说课(讲课)、答辩环节分别由考官打分,每个环节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
说课(讲课)、答辩两项满分均为100分,两项成绩分别按70%、30%比例加权计算面试成绩。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原则上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于面试当天通过选聘单位网站公布。
5.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选聘学校在岗位选聘计划总数内根据应聘人员数量及应聘人员能力和水平自行确定各学科的选聘计划。面试成绩高于60分的,根据面试成绩,按选聘学科人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其中,按选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体检。
说课(讲课)、答辩成绩中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不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照学历、教龄、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获得的荣誉称号等项目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四)考察和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及考察体检工作具体安排,在青岛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qdedu.gov.cn/)上公布。
1.考察。选聘单位成立考核小组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以及回避制度执行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递补。
(五)调动和聘用
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青岛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原始资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调动手续,选聘学校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不低于5年),纳入选聘单位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四、纪律
公开选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公告、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有关说明
1.本次选聘的表格下载、考试安排、成绩公布、体检等考试相关信息请及时登录青岛市教育局网站及相关选聘学校网站(见附件1)查询。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选聘网站发布的选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工作咨询。学校选聘工作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青岛市教育局选聘监督电话:0532-81703623。
原标题:2017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选聘优秀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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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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