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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西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选聘10人公告
2017-05-17 16:29:57   地区:山西   浏览:0

(3)参加面试人员在面试时不得透露个人信息以及与面试无关的内容,在本人面试结束后迅速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4)面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2名以上报考者面试成绩相同时,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的成绩按加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工作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张贴公布。

(5)面试结束后,根据选聘计划岗位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五)体检考察

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后,组织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综合分析,形成考察报告。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参加选聘资格:

1.发现选聘工作开始后有打招呼、请客送礼等行为的;

2.发现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

3.发现选聘工作开始后变动职务的;

4.发现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违反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

5.发现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六)公示

根据测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聘人员,拟选聘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和“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未发现有影响调动等情况,可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监督

(一)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中心要加强统筹协调,跟踪指导实施。责成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推进。

(二)要实事求是,从严标准。择优选聘要坚持实事求是,从严把握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和印证依据。

(三)要公道正派,严肃纪律。选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全程留痕、从严履责,对于发现有违反公开选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一律取消参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咨询电话:8228853

监督电话:8232002

原标题: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公开选聘部分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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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2、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正反打印).xls

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