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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州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招聘353人公告
2017-05-15 18:31:40   地区:贵州   浏览:0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万山区工勤人员除外);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截止2017年5月23日仍在服务期内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人事部令第6号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6.不符合职位的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统一在“万山网”发布,网址:www.wsxw.gov.cn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25日(每天8:3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铜仁体育馆(地址:梵净山大道)。

(三)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由区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现场集中报名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要求

1.考生须认真阅读简章,按照简章和职位表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名。

2.考生报名时须认真填写《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报名表的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错误或书写潦草导致信息难以辨认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前述情况,视为考生本人填写。考生须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3.招聘计划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数将予以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数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自愿放弃改报的可凭缴费凭证原件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及办理退费手续时间为2017年6月5日(8:30-12:00,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及办理退费手续,视为考生自愿放弃。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考生须在“万山网”下载填写报名表(本次报名现场不提供报名表),同时持毕业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招聘职位所需相应资格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到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处进行资格初审。下列人员还须提供相应资料:

(1)“四项目人员”须提供在万山区服务满2年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仍在岗的,须提供服务单位及区引导办(项目办)出具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证明及同意报考意见原件;

(2)乡村幼教志愿者须提供区教育局及引导办(项目办)出具在万山区服务满1年及以上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证明及同意报考意见原件;

(3)村干部须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连续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务满3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证明、推荐材料(含现实表现、廉洁自律材料、推荐理由以及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原件及相关材料(当选证明、文件),任职证明须由区委组织部签署情况属实及同意报考意见;

(4)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役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万山区生源或兵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区教育局或区人民武装部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和区民政局出具的证明及同意报考意见原件;随军家属须提供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部队出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和区人民武装部签署情况属实及同意报考意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