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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海南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招聘6名管理人员公告(第1号)
2017-05-12 23:25:18   地区:海南   浏览:0

(2)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史及公文写作等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1)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笔试成绩同分的应聘者,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3)因考生放弃面试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在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通过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hainan.gov.cn)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该网站。

3.综合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hainan.gov.cn)进行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确定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入选。

2.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主要是核实个人资料真实情况,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能力、综合素质、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

3.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4.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应聘者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5.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复检,以复查结果为准。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hain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根据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岗位实际需要和拟聘用人员情况,对聘用人员进行任职定岗,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我单位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被聘用的管理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的举报、投诉事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主管部门负责调查落实,并将处理情况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