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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招聘60人公告
2017-05-03 12:11:27   地区:山东   浏览:0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学院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在个人提交报名信息后72小时内通过邮件告知。学院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结束后,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通过学院组织人事处网页告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6月4日上午9:00—11:30

应聘初级岗位人员于6月2日至3日下午19:00前,持个人填写签字的报名表和身份证到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3号教学楼办公区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由学院统一组织,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

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网页公布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选名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考生携带个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学院留存)及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报名表上的照片同一底版)进行复审。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①本人签字的《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或附件3);②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和教务部门出具的能正常毕业证明;③本人身份证;④有研究方向和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研究方向、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⑤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和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⑥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⑦科研学术成果证明材料;⑧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通过学院组织人事处网页告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书;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和方式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岗位工作所具备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总分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高级岗位和中级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和面谈交流的方式进行。初级岗位的面试,其中辅导员和管理岗位采取结构化与岗位或专业知识相结合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

面试结束后,初级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总成绩排序。应聘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高级、中级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