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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西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742人公告
2017-05-02 17:23:20   地区:江西   浏览:0

实行专业测试(试讲)的,按公开招聘职位与面试人数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测试(试讲);实行结构化面试的,公开招聘职位数为4个及以下的,按公开招聘职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公开招聘职位数为5个的,面试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人确定;公开招聘职位数为6个及以上的,按公开招聘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确定入闱结构化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6月4日。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卫计部门医学类职位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分值各为10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其他职位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应用文写作两个科目,分值为100分,合为一张试卷,其中:综合基础知识60分,应用文写作40分。综合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时事、法律基础知识、经济管理、科技常识和人文地理等;专业知识的主要内容为公开招聘职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

4、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综合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统一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考生所在考场的笔试平均分(去除缺考及违纪)。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为笔试不合格,一律取消入闱面试(体检)资格。

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教材,主观题、客观题搭配。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橡皮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不得携带计算器。笔试后按照有关规定,所有考生试卷将做雷同试卷分析,凡是雷同试卷一律取消笔试成绩。

 

(二)面试(专业测试或试讲)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专业测试(试讲)采用百分制,专业测试(试讲)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三)计分方法

卫计部门医学类职位按笔试分值比例计算总分;实行结构化面试职位笔试占50%,面试占50%;实行专业测试(试讲)的职位笔试占40%,专业测试(试讲)占60%;宜春市委宣传部岗位实行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形式,该岗位笔试占50%,结构化面试占20%,专业测试占30%;宜春市直卫计部门的医学类职位笔试占40%(综合基础知识占16%,专业知识占24%),结构化面试合并专业知识面试占60%。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或试讲)成绩须达到及格分60分以上方可作为体检的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卫计部门医学类不面试职位,按笔试专业知识科目分数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其他职位按面试(专业测试或试讲)分数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合格后,由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

(三)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出现自动放弃体检的,其公开招聘职位可依考试分数递补一次。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自动放弃的,其公开招聘职位不予递补。

(四)在考试主管机关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由招聘单位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相关程序负责组织,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完成,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六)对拟聘用人选在适当范围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六、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县(市、区)及乡镇岗位,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后,5年内不得调离。

七、其他事项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