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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洪江市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152人公告
2017-04-24 17:49:15   地区:湖南   浏览:0

 

(四)岗位确认

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人员分学科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申报具体学校及岗位。若最后一个名额的综合成绩并列,则按笔试成绩依次排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加试一门。申报岗位时必须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或人事档案交洪江市教育局人事股再次进行核验。

(五)体检与考察

1、凡面试合格且申报了岗位的人员统一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

2、体检合格的,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和有无违法违纪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学科)且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对拟录用名单在洪江市政府信息网和洪江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实名举报。

(七)聘用

公示期无异议的人员名单经市人民政府审批后,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入编、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人员须在聘用岗位上服务满5年才能申请调离。

四、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报到的,从报到的当月起按照规定发放工资待遇,享受正式教师待遇。正式录用人员属985、211工程学院本科毕业生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按洪江市政府文件享受相关优惠待遇。

本次招聘考试由洪江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45—7732781(王股长)

0745—7736273(刘股长)

原标题:洪江市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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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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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