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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南大学招聘104人公告
2017-04-24 18:09:57   地区:云南   浏览:0

笔试与面试考察时间定为2017年6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其中,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可组织考试。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岗位数。个别紧缺、特殊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方可开考。

待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情况,于2017年5月在云南大学校园网与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时间和考场安排。

(二)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应聘人员为博士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对学位要求为“博士”的岗位,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传单,以免受骗上当。

四、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校人事处统一指导、校内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的原则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予聘用。

五、体检

经考察通过的人员由学校组织体检,体检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综合成绩及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及党委常委会审批同意聘用的,按规定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上级部门审批。

七、聘用

(一)公示期满的拟聘用人员由校内各用人单位组织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可到人事处人事科领取)报学校人事处,由学校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经上级部门批准后,拟聘用人员方可办理报到手续。受聘人员须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

(二)拟聘用人员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方可办理上报审批手续。若至2017年11月底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列入招聘计划。

(三)新招聘到校工作人员,涉及承担班主任、兼职辅导员等学生工作任务,以及参加新农村建设、支教锻炼等工作,必须服从学校和各具体用人单位安排。

(四)新招聘到校工作的专职辅导员必须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满6年后,方可提出转岗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转岗。

八、待遇

经上级部门批准招聘到教学科研岗位工作的博士,学校提供以下待遇:

(一)提供购房补贴及安家费10万元;

(二)到校工作头两年享受学校专项生活补贴2万元;

(三)报销面试往返机票一次。

(四)新闻传播学、会计学、英语语言文学、大气科学等专业(学科)招聘博士的购房补贴和安家费为15万元,专项生活补贴标准及发放方式不变。

九、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一)整个招聘工作将在我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对于招聘岗位实行公开、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考生须服从国家和云南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71-65033908。

原标题:云南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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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招聘计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