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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西钦北区事业单位招聘62人公告
2017-04-15 18:27:37   地区:广西   浏览:0

3.报名地点:钦州市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

4.联系电话:0777-3686112、3686678。

(二)收费标准

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专业审核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7年版)》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准考证制作和发放时间

《笔试准考证》由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作。考生参加考试时,若发现考生身份信息与准考证上个人信息、粘贴的照片(应与报名所交照片一致)不符,即取消考生的考试资格。如笔试准考证出现打印错误、信息模糊等问题,请及时与制作单位联系。

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至5月26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收据凭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直到招考工作结束。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工作由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15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定于2017年6月3日(星期六)

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不同类别的考试使用不同的试题(详见岗位表中的考试类别及代码)。

考试地点待定,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方式: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所有发放的资料。

4.笔试开考规定: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2及以上1∶3以下的岗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根据岗位实际需求向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批准后方可开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仅达1∶1的岗位不得开考。对不予开考的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由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17年4月27日前告知报考人员改报其他岗位或退还报考者所交考试费(自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作弃权处理)。

5.附加分: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少数民族考生的认定以居民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信息记载为准。

6.公布笔试成绩(7月上旬):笔试评卷工作完成后,笔试成绩可在钦北人事人才网查询(http://www.qbrsrc.com),或考生凭身份证到钦北区人力资源市场5、6号窗口直接查询成绩。

7.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的笔试总成绩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钦北人事人才网(http://www.qbrsrc.com)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面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的有关规定进行。根据各个岗位的实际要求,本次招聘面试工作分两类方式进行:一类是结构化面试,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另一类是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测试分值满分为100分,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试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同一岗位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