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7湖南东安县引进高学历人才109人公告
2017-04-15 18:29:25   地区:湖南   浏览:0

五、优惠政策

2017年东安县事业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工资待遇。引进人才工资待遇可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协商确定,两年内可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管理。

2.生活补贴。引进的人才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外,还享受县财政给予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的正高级职称的人才,每人每月8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原副高级)职称人才,每人每月4000元;“985、211”学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每人每月3000元;其他引进的人才每人每月2000元。发放期限为3年。

3.岗位聘用。对引进到我县工作的人才可特设岗位,首次聘用的,不受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保留其原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任职资格连续计算。符合条件的,不受工作时间长短的限制,可优先推荐申报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科研支持。对引进的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东安创新创业发展的,经评审后由县财政给予10-15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引进人才在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省科学技术奖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优先推荐、优先支持。

5.住房保障。按照“分层次、保无房”的原则,为我县引进人才提供多渠道的住房保障。对引进人才,由用人单位提供临时性住房,待引进人才在东安购房后由用人单位收回。引进人才在东安县城购买首套商品房,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的正高级职称的人才,由县财政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原副高级)职称人才,由县财政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其他的人才,由县财政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如引进人才未满服务年限的住房补贴一律收回。

6.个税优惠。对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科研经费、发放的各类奖金,其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回。

7.公共保障。引进人才愿意来我县落户的,优先安排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引进人才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来我县工作的,可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引进人才未成年子女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就近安排就读。引进人才因原单位不同意调出造成辞职、辞退的,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组织、人社部门承认其原有身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给予重新建档,并连续计算工龄。

8.优化服务。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关系转入、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安县公开招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县人社局(13607464913杨先生)、县教育局(15116692222万先生)、县卫生计生委(15116646599宾女士)

原标题:东安县2017年引进高学历人才公告

点击下载>>>

1.2017年东安县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

2.2017年东安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报名登记表

东安县公开招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