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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承德鹰手营子矿区事业单位招聘65人公告
2017-04-15 18:30:46   地区:河北   浏览:0

评委现场打分,按照“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所评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每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

(5)考生面试要求: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侯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侯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试总成绩合成及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名单的确定

区直、乡镇事业单位及卫生管理类岗位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2×50%+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

卫生专业技术类岗位考试总成绩=(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2×50%+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列顺序,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学位相同,按照学历985、211、一本、二本、三本、专科的顺序录取),少数民族,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工作经历相同,同等条件优先聘用“四项目”人员),职业能力测验(或医学专业能力测验)成绩较高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环节,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面试结束后,及时在营子区门户网(http://www.cdyz.gov.cn)上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公布内容为综合成绩、岗位综合名次、进入体检名单、参加体检要求等。

 

(三)体检

体检工作在营子区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组织,由营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由营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发现问题的人员由考核小组进行延伸考核。考核合格后报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对外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对考核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违规并经查实的考生和自动放弃考核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为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五)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个人档案、毕业证书、体检表、考核材料、单位同意聘用的报告等,报营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2、经审批后,拟聘用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用人单位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