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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海南海口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编外招聘3人公告
2017-04-15 18:31:19   地区:海南   浏览:0

2.在职报考人员,须在体检之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招聘小组组织对考察人选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个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口市气象局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业务管理处(省气象局应急与减灾处)和省气象局人事处备案。

六、监督管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海南省气象局人事处、海南省气象局党组纪检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口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98-65873961(周一至周五行政值班时间)

电子邮箱:xn08@haikou.gov.cn

原标题:海口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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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海口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