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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安徽青阳县招聘职业高中和幼儿教师13人公告
2017-04-11 23:25:59   地区:安徽   浏览:0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经青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28日09:00—16:00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可于7月4日9:00至7月6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幼儿教师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法规及新课程理论和教师修养等相关知识;职高教师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修养等相关知识,满分为120分)和《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20分)。

2、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7月7日上午8:00—9:30考《教育综合知识》,10:00—12:30考《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设在青阳县城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笔试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其中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才能享受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2年可享受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7月11日至12日,携带相关证书到青阳县教育局人事股申报加分,逾期不再受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青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每科成绩合成前增加2分。

笔试成绩于笔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青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并依据公告,受理查分事宜。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即笔试两个科目成绩分别达到60分的(含加分),方可按规定进入下一程序。

4、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按《教育综合知识》(含加分)×0.4+《学科专业知识》(含加分)×0.6合成计算,合成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达线人员中,职业高中和幼儿园教师均按照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的时间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从业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2017年8月31日前提交学历证书到青阳县人才交流中心。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有从业(执业)资格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应从业(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