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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宁沈阳医学院招聘学科带头人、优秀博士公告
2017-04-06 22:18:14   地区:辽宁   浏览:0

2、提供安家费150万元。

3、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除执行国家标准工资、津贴和学校绩效工资,享受学校科研奖励政策外,5年聘期内每年发放20万优秀人才津贴。编外全职在校工作的,5年聘期每年支付年薪40万(税前)。

4、如有需要,协助其配偶及子女办理户口随迁、工作调转与就学等手续。

 

第三层次:拔尖人才

1、提供科研启动费100万元,分期下拨,配备实验室、办公室、协助其组建科研团队,在人、财、物的调配和使用上给予一定的自主权,为其开展科研工作提供充分支持。

2、提供安家费80万元。

3、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除执行国家标准工资、津贴和学校绩效工资,享受学校科研奖励政策外,5年聘期内每年发放10万优秀人才津贴。编外全职在校工作的,5年聘期内每年支付年薪30万(税前)。

4、如有需要,协助其配偶及子女办理户口随迁、工作调转与就学等手续。

第四层次:优秀人才

1、提供科研启动费50万元,分期下拨,配备实验室、办公室、协助其组建科研团队,为其开展科研工作提供充分支持。

2、提供安家费40万元。

3、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除执行国家标准工资、津贴和学校绩效工资,享受学校科研奖励政策外,5年聘期内每年发放5万优秀人才津贴。编外全职在校工作的,5年聘期内每年支付年薪25万(税前)。

4、如有需要,协助其配偶及子女办理户口随迁、工作调转与就学等手续。

第五层次:高级人才

1、提供科研启动费30万元。

2、提供安家费15-25万元。

3、执行国家标准工资、津贴和学校绩效工资,享受学校科研奖励政策。

4、如有需要,协助其配偶及子女办理户口随迁、工作调转与就学等手续。

四、优秀博士招聘条件及待遇

1、招聘岗位与数量:

详见《沈阳医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需求信息表》

2、年龄要求

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国外留学经历或业绩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相关待遇

(1)招聘的优秀博士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2)安家费按照博士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被SCI(社科类为CSSCI)收录论文影响因子折合发放,最高不超过10万元(税前)。安家费发放折合办法:化学专业的博士安家费=IF*0.5万元;其它专业的博士安家费=IF*1.0万元。影响因子以论文正式发表的年度该期刊影响因子为准。如有第一作者同等贡献作者,第一作者占该论文贡献度的50%,其它同等贡献作者占该论文贡献度的50%;多个同等贡献作者的,贡献度平均分配。

(3)纳入事业编制后,符合《沈阳市“引博”工程实施办法》及其补充规定的博士(包含当年出站博士后),由本人申报,经沈阳市人才办和沈阳市人社局批准后,被纳入沈阳市“引博”工程人选,可享受由市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提供1000元/月的人才资助,连续资助3年。

(4)纳入事业编制后,在沈阳市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由本人申请,经沈阳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批准后,可领取800元/月的租房补贴,领取租房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1、报名:有意应聘者可在沈阳医学院主页人才招聘栏下载《沈阳医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发送到shenyangmc@sina.cn(电子信箱),同时提供主要学术成果,本科及以上各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主要学术成果包括:科研获奖、课题、论文、教材、著作情况。其中,论文只填写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SCI收录论文(已接收的论文需提供接收证明,符合引进人才条件填写近5年论文,优秀博士只填写博士在读期间论文)电子版并标明大区分区及影响因子。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网站名称+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应聘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

学科带头人报名时间不限,常年有效;优秀博士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8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的报名信息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