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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西三支一扶实施方案(拟招录600人)
2017-04-05 22:23:22   地区:山西   浏览:0

 

 

晋人社厅函〔2017〕262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继续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现将《山西省2017年度“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3月24日

 

山西省2017年三支一扶实施方案,拟招录600人

2017年拟招募600名“三支一扶”大学生。全面推行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在当地纳入事业编制模式,并享受其它相关优惠政策。

招募高校毕业生的范围确定为2016届、2017届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鼓励支农、扶贫岗位不设置专业要求,支医岗位毕业年限和学历适当放宽)。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以充分发挥“三支一扶”计划示范引领作用为核心,完善政策措施,健全保障体系,确保“三支一扶”人员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

二、工作任务

1.扎实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2.圆满完成2017年度招募工作;

3.做好新招募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工作;

4.抓好服务期满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和就业去向统计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扎实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按照《山西省“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法》、《山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和《关于严格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岗情况月报备案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节点、按时限、按标准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1.抓好“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协议”签订制度。各级人社部门要认真做好指导工作,督促“三支一扶”大学生与服务单位签订《山西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协议书》,并将“协议书”作为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依据存入本人档案。

2.做好考核工作。按照“三支一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管理,严格把关,做好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

3.严格“三支一扶”大学生人事档案管理。2017年新招募人员必须将本人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所属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保管。党团组织关系由毕业生凭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服务单位。报到通知书、年度和期满考核表要及时存入本人档案。
4.搞好服务保障工作。要安排好在岗人员食宿、工作等保障工作,营造良好的留人、用人环境。


(二)完成2017年度招募工作

2017年拟招募600名“三支一扶”大学生。全面推行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在当地纳入事业编制模式,并享受其它相关优惠政策。

1.招募范围和条件

招募高校毕业生的范围确定为2016届、2017届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鼓励支农、扶贫岗位不设置专业要求,支医岗位毕业年限和学历适当放宽)。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了解“三支一扶”计划性质,自愿到基层服务,乐于吃苦,甘于奉献;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适当放宽到30周岁;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取得符合服务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件。

2.招募步骤

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选拔,择优录取。各招募环节具体实施时间按照《2017年山西省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 “三支一扶”工作公告》确定的时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