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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安徽界首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83人公告
2017-03-30 23:19:52   地区:安徽   浏览:0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五)聘用

经公示无问题或虽有反映但经查证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由界首市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市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办理相应手续。

拟聘用人员系国家正式工作人员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工作调动手续;系企业人员的,拟聘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聘用单位应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和违约责任,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和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新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规定时间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缺额的,从同岗位报考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入相应程序进行递补。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以上各项工作均在界首市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有关单位负责实施。

五、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

2、招聘工作中,工作人员有应回避亲属关系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4、考生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查证属实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5、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界首市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4888361

监督电话:0558——4885631

原标题:界首市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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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职位.xls

2:2017年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暂未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