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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南大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岗312人公告
2017-03-30 23:32:52   地区:云南   浏览:0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任何修改。请考生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将相关信息核对无误。

如报考人员发现自己的信息被他人盗用进行恶意报名,可在报名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科提交书面申请,其申请被批准后,请考生重新报名。

(三)报名岗位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笔试结束进入面试前,招聘单位还将审核考生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后续考试资格。

3.岗位开考比例。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比例应等于或者高于3:1才能开考,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自然调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因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退还报名费。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在后续的笔试、面试阶段受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限制。

计划调减公告于5月5日在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栏公布。

(四)缴费

1.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17年4月12日09:00至4月19日24:00时完成交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不参加考试。根据大发改价管〔2011〕152号文件规定,每科收取笔试费用50元,两科共计收取笔试费用100元。进入面试人员每人收取50元面试费用。因考生个人原因届时不参加笔试、面试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

2.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免交考试费用。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免交考试费用人员需由本人或委托人于2017年4月18日17:00前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证明材料。

(五)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请考生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 2017年5月31日09:00时至6月3日笔试开考前,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或实作)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总计300分。

2.笔试时间:2017年6月3日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范围:笔试科目不指定专业教材,本次笔试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中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教师类(D类)主要适用于中小学和中专等教育机构的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主要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

综合应用能力(C类)科目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一科的考生特别注意在考试时须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铅笔、橡皮。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4.笔试加分: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总分加5分;大理州驻军部队军人随军家属笔试总分加5分。报名人员的加分信息在资格复审时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