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1、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2、参加体检的考生以1:1比例按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与测试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3、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4、因体检不合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依次递补。
体检费全免。
(六)考核
1、体检结束后,由招聘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最后确定考核对象。对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依次递补。
2、由招聘组组织人员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重点是考核拟聘用人员的政治立场、法制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和工作态度等。通过对审查拟聘人员个人档案资料,到拟聘用人员学习或工作的单位及所在地居(村)委会了解情况等方式,进一步考察拟聘人员的德才表现,为聘用提供客观公正的考核依据。
(七)录用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领导小组审定经县政府批准后,由招聘组公布聘用人员名单,组织、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应服从县政府本行业范围内工作安排。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试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进行人事管理,实行人事代理制和签订人事聘用合同,档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室管理。此次聘用的人员可享受永府发〔2014〕18号、永才办字〔2014〕2号文件的相关优惠政策,其中通过这次“绿色通道”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的“购房补贴”由之前的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同时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最低服务期限承诺书》(首次签订时间不低于5年),报县人社局备案。
五、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引进工作人员应严肃工作纪律,秉公办事,实行公务回避,并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查证属实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政纪处分,或建议给予党纪处分。
(二)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两年内不得报考等处罚。
(三)监督、咨询电话:
县委人才办:0792-3232255 县人社局:0792-7053736
原标题:2017年度永修县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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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永修县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拟引进职位表.doc
2017年度永修县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报名表.doc
永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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