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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东淄博市技师学院招聘高层次、短缺人才15人公告
2017-03-21 20:36:27   地区:山东   浏览:0

考察组需对考察人员全面评价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报学院研究决定。

(五)体检

学院根据考察情况提出聘用意见,并按规定程序组织有关人员体检,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的,在考察范围人选中研究确定递补人员并组织体检。

体检由学院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检查项目。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学院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审核

学院于2017年5月10日前按如下规定将有关材料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

需报送的材料:(1)考察工作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2)面试工作材料:面试试题、考官评分表、面试成绩计算表等;(3)拟聘用人员个人材料: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及其他材料原件,考察材料,体检表。

审核结束后,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有关材料退回。学院须将招聘工作有关的全部材料单独建档,并妥善保存2年以上备查。

(八)公示和聘用

对于资格审查、初试、考察和体检合格,并经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的拟聘用人员,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学院为聘用人员办理有关手续后,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需尽快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对于在审核、公示过程中弃权或被取消资格的拟聘用人员,可在考察范围人选中按规定程序组织递补。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聘用到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学院在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组织实施。学院成立招聘工作机构,专门负责招聘日常工作。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按规定时间参加报名、考察等环节;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聘用资格的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市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网址:www.zibotc.cn

咨询电话:0533-2778227

监督电话:0533-2778477

原标题:2017年淄博市技师学院招聘高层次、短缺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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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淄博市技师学院招聘高层次、短缺人才岗位一览表

2、2017年淄博市技师学院招聘高层次、短缺人才报名表

3、2017年淄博市技师学院招聘高层次、短缺人才诚信承诺书

4、应届毕业生证明(式样)

5、同意应聘证明(式样)

淄博市技师学院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