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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东淄博市技师学院招聘高层次、短缺人才15人公告
2017-03-21 20:36:27   地区:山东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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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需提交电子照片的材料:

(1)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纯色背景,照片单独发送1份、插入报名表照片栏1份)。

(2)经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

(3)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2002年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om.cn)注册查询后打印网页或截图)。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证明(可参照附件4样式出具)。

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及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

(4)岗位要求的竞赛成绩材料(如成绩证书、荣誉证书等)。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含就业协议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可参照附件5样式出具);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区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二)资格初审

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在资格初审期间查看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资格初审结果反馈报名人员。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不得拒绝其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要拒绝其报名并说明理由。

报名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采用初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三)初试与资格复审

初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各招聘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如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本岗位报名人员均进入面试;如岗位报名人数超过规定比例,则通过笔试(专业知识测试)确定面试人选,其中获得全国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十名的人员可以不受比例限制直接进入面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4月14日—4月2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面试

面试考评方式:

(1)教师ABCD岗位:采用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测评,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2)教师EFGHIJ岗位:采用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测评。按5:5的比例百分制合成面试考评成绩。

学院在初试开始前7天将面试工作方案和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花名册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面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应包括面试形式、程序、时间、地点、试题命制办法和成绩计算方法,面试考官的组成(5人以上)以及组织保障、监督办法等。

学院在初试开始前3天将须知的信息告知应聘人员,内容包括初试的时间、地点、形式及个人需提前准备的事项等。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每场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拟聘用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资格复审

初试的同时要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查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交材料原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其中对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的资格复审时间可放宽至2017年7月31日之前。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复审结果与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复审结果为准。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察

根据初试成绩,先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体检。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学院于2017年4月25日前,将考察工作方案和初试结果花名册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经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同意后,组成考察组,对考察范围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评价。必要时可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单位),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