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7广西河池市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76人公告
2017-03-15 19:08:25   地区:广西   浏览:0

本委根据考生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公示。

2.公示。(完成时间:2017年5月30日前)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池人才网(www.hcrc.net.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职称信息、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由本委组织人员负责调查核实。

(六)核准备案。(完成时间:2017年6月30日前)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凡通过考察合格、体检并公示无问题的人员,招聘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聘用。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提供的报名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不论在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核准备案材料要求:

1.整体材料。

(1)请示文(函)一份,主要包括:招聘计划数、拟聘用人数、招聘工作情况以及拟聘用的意见等;

(2)拟聘用人员名单1份;

(3)市机构编制部门同意用编批复;

(3)招聘工作方案原件1份;

(4)招聘工作公告(简章)原件1份;

(5)面试公告(通知)原件1份;

(6)面试考生面试评分汇总表原件1份;

(7)考核、体检公告(通知)原件1份。

2.考生个人材料。

(1)报名表(双选会或现场报名)原件1份;

(2)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需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证明复印件各1份(需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4)考察材料原件和《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表》各1份(落款必须有考察组成员、审核人员的签名);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表原件1份;

(6)计生证明材料、遵纪守法(综治证明)证明材料原件各1份(此证明材料应由派出考察组单位发函相关部门提供);

(7)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3份。

个人材料复印件上要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负责资格审查单位公章;个人材料要单独立卷,1人1个档案袋,档案袋外张贴个人材料清单,注明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清单顺序依照上述所列顺序排列。

五、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面试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在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考官、工作人员、医务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要主动回避。

(三)严格面试工作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面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题目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职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点击下载>>>

1.招聘计划表

2.报名登记表(样表)

3.报名登记汇总表(样表)

4.个人承诺书(样本)

5.面试人员情况汇总表(样表)

6.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表

原标题:河池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公开招聘市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