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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四川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55人公告
2017-03-09 22:59:55   地区:四川   浏览:0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1科,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其中,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医院)、四川省复员退伍军人医院(省心理康复疗养院)、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大邑休养院(第二医院)、四川省民政康复医院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为《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上述单位的其它招聘岗位〔含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医院)财务岗位(岗位编码:18010001)、四川省复员退伍军人医院(省心理康复疗养院)社工师岗位(岗位编码:18020018)、设备工程师岗位(岗位编码:18020019)〕、四川省省民政康复医院康复辅具设计岗位(岗位编码:18040027)和其它单位的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知识》。各岗位的具体公共笔试科目详见本公告《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备注栏。

2、笔试范围。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的考试范围详见省人社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公共科目笔试为《卫生公共基础》的考试范围详见省人社厅、省卫计委2014年4月22日印发的《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请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sc.hrs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

3、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4月16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于2017年5月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相应笔试原始成绩。对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显示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7年5月7日24︰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询本人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于2017年5月10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由省民政厅于2017年5月17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四川省民政厅门户网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7年4月14日12∶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四川省民政厅人事处曾雨同志(地址:成都市东大街芷泉段15号,联系电话028-84423055),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省民政厅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