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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林长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选拔6人公告
2017-03-07 23:16:09   地区:吉林   浏览:0

考察、体检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的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cr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内或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 0431-89871352(长春市人社局人事处)

原标题:长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选拔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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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选拔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