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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半年四川喜德县中小学教师招聘40人公告
2017-03-06 20:50:52   地区:四川   浏览:0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5号)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喜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xd.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4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喜德县教育与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全州符合报考条件的非在编在职人员,详细情况见《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愿意长期在喜德县边远山区农村学校从事教育事业,有从事教师职业的心理素质。

2、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习形式”、“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即三栏内容应同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凡是不符合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培训、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己承担。

5、委培、定向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尚未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等,未能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在各级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6、现役军人。

7、吸毒者或有吸毒史记录者。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报名入口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喜德县人社局和喜德县教科知局共同负责。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至3月15日24时,报名入口:http://bm.e21cn.com。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 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 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考生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核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