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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半年四川布拖县招聘中小学教师65人公告
2017-03-06 20:53:41   地区:四川   浏览:0

(2)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原件留复印件;

(3)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2002年以后毕业的考生(大专及以上)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考者,须提供盖有院校鲜章的学籍证明(证明内容需有院系、专业、毕业时间、学籍号、是否全日制、是否师范类等信息);

(6)户籍未在我县且符合报考本县的考生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A、父母一方在本县工作、退休的须提供父母一方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

B、夫妻一方户籍在本县的,提供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提供证明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再进行递补。因递补取得复审资格的人员,由布拖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无法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因笔试缺考或面试审查等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面试正常进行。

(二)面试

面试在布拖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布拖县教科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程序等另行通知。具体事项在布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bt.lsz.gov.cn/)上公告。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保留小数点两位)

语数岗位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

彝汉双语岗位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90%+彝语文×10%+少数民族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成绩仍然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彝汉双语的按彝语文成绩高低确定);成绩仍然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办法另行通知。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同时进行尿检。体检、尿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体检(尿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尿检)时间、地点及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尿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或尿检)结果通知七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和因体检(或尿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考核

由布拖县人社局、布拖县教科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考核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的空额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布拖县人社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县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