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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北京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所招聘4人公告
2017-03-06 20:25:51   地区:北京   浏览:0

(七)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我单位网站公布综合成绩。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应聘人员对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三日内申请复查。

(八)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担。

(九)考察。我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到拟聘用人员所在单位或学校进行考察,核实其经历、学历的真实性,了解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

(十)公示。拟聘用人员将在我单位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开始后,如招聘岗位人选再出现空缺情况,不再顺延。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将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需全程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2.应聘人员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一旦聘用需协助我单位尽快办理调入手续。

3.聘用后,我单位可根据聘用人员研究方向适当调整聘用岗位。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2289511,联系人:程女士

监督电话:82289503,联系人:刘女士

原标题:北京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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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xls

2:2017年北京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北京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所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