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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保定市委党校招聘12名教师公告
2017-03-03 16:37:29   地区:河北   浏览:0

5、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且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考生可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交费: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缴费截止时间:2017年3月13日17:00。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人员范围。硕士研究生考生需参加笔试,博士研究生考生直接参加面试。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政治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力,满分100分。

3、笔试时间、地点。2017年3月23日上午9:00-11:30(时限150分钟)。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打印《笔试准考证》。硕士研究生考生于3月20日9:00以后,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法定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

1、确定硕士研究生考生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3比例确定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仅作面试资格参考,不计算为总成绩。

2、笔试成绩及证件审核信息查询。考生可于4月1日以后,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bd.lss.gov.cn/)、保定市委党校网站(http://www.bdps.cn/)查询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证件审核时间、地点等信息。

3、证件审核。进入面试考生(含博士研究生考生)须进行证件审核。考生应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按照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大专以上院校(含地市级以上党校)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其中,属硕士研究生考生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硕士研究生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试讲方式,试讲分个人试讲和现场答辩两个步骤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为60分,当场打分,并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试讲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试讲成绩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bd.lss.gov.cn/)和保定市委党校网站(http://www.bdps.cn/)及时发布。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大专以上院校(含地市级以上党校)任教经历或大专以上院校(含地市级以上党校)任教经历较长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年龄较小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录用。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六、考核

市委党校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人员素质能力要求,采用多种形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七、公示

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面试、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市委党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