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公务员考试 >> 地方公务员
广州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017-02-27 23:39:17   地区:广东   浏览:0

2.系统初步审核。报名系统将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

3.报名确认。通过报名系统审核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3日16:00。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报名期间,报考人员未缴费确认的可改报其他职位,缴交报名费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2017年3月2日16:00至3月3日16:00期间,只能进行缴费,不可再进行报名和更改所报职位。

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缴费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3月20日9:00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即2017年2月24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免交报名考务费用。(办理地址详见附件5)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广州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科目考试大纲》。(附件4)

为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加快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助推广东自贸区南沙片区建设,本次考试中南沙区和少数市直机关职位将同时在广州市及北京市设立考区(下称双考区职位),考生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就近选择考区参考;其余职位仅在广州市设立考区(下称单考区职位)。各职位笔试考区详见职位表(附件1)。

双考区职位笔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上午

08:00—09: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30—12:30《申论》

单考区职位笔试时间:2017年3月26日上午

08:00—09: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30—12:30《申论》

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占60%和《申论》成绩占40%加权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本次笔试将实行雷同卷甄别鉴定,对作弊者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须按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录机关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严格按《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全市统一命题,根据单考区职位和双考区职位分两批次进行面试,单考区职位面试地点在广州市,双考区职位面试地点根据入围面试人员考区分布情况再行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