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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内江市中区卫计系统考核招聘卫计专业技术人员48人公告
2017-02-27 23:50:40   地区:四川   浏览:0

1.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以加试科目成绩高者优先),由区卫计局组织体检。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核环节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若递补人员放弃或者其他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后,考察由区卫计局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在职人员由原所在单位出具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若被考核人放弃考察或经考察为不合格,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区人社局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所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审批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和区卫计局按有关规定填写《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通过审批的人员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须与应聘单位签订六年的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不满六年的一律不得调出原招聘单位。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与考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其所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考聘单位报到。未经考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内江市市中区所有人事考试,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所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其他事项

1.坚持公正原则。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2.严肃招考纪律。招考工作人员和参加考聘的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予以相应处理。招考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根据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或追究纪律责任。

3.本公告由区卫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32-8361109(内江市市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原标题:关于2017年市中区卫计系统公开考核招聘卫计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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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市中区卫计系统公开考核招聘卫计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s.xls

2.内江市市中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

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