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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西忻州五寨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7-02-15 18:06:24   地区:山西   浏览:0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考核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查,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体检和考核如出现空缺名额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所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确定聘用单位,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所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服务满五年后,方可按照规定进行调动,否则不予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九、聘用审批

对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上报县人社局,报告附拟聘用人员名单,内容含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学位、毕业院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招聘名额、岗位排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编办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报县人民政府,领导签字后,办理入编入职手续。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按照表格要求存档备案。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对进入考核及其以后环节或在试用期内提出放弃的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相关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是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十、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由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认真贯彻执行人社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6号),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对考试聘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要加强招聘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操作规定办事,严格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按照有关规定,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可能影响招聘结果的工作,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

要加大对招聘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者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与取消考试资格、取消招聘资格的处理。

公开招聘是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有关人员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积极稳妥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本次的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 0350—4321315 五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350—4332106 五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350—4332185 五寨县监察局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