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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西赣州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5人公告
2017-02-10 23:51:15   地区:江西   浏览:0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文件执行。体检医院由市人社局指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空缺职位,按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考生自行负担。

(六)考察

由赣州市国土资源局安排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考生,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及其他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等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所造成的空缺按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人事考试网、赣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含公示后考生放弃出现的空缺),按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上编聘用手续。公示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空缺职位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递补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均采用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监督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五、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97—8155013

监督举报电话:0797—8155006

原标题:赣州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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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赣州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职位表.doc

2.诚信报考说明.doc

赣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2月9日